安全閥概念
安全閥是一種安全維護用閥,它的啟閉件受外力作用下處于常閉狀況,當設備或管道內的介質壓力升高,超越規定值時主動敞開,經過向系統外排放介質來避免管道或設備內介質壓力超越規定數值。安全閥歸于主動閥類,主要用于鍋爐、壓力容器和管道上,操控壓力不超越規定值,對人身安全和設備運轉起重要維護作用。

安全閥敞開壓力的調整
①安全閥出廠前,應逐臺調整其敞開壓力到用戶要求的整定值。若用戶提出彈簧工作壓力級,則按一般應按壓力級的下限值調整出廠。
②使用者在將安全閥裝置到被維護設備上之前或許在裝置之前,必須在裝置現場重新進行調整,以確保安全閥的整定壓力值符合要求。
③在銘牌注明的彈簧工作壓力級范圍內,經過旋轉調整螺桿改動彈簧壓縮量,即可對敞開壓力進行調節。
④在旋轉調整螺桿之前,應使閥進口壓力下降到敞開壓力的 90%以下,以避免旋轉調整螺桿時閥瓣被帶動旋轉,以致損傷密封面。
⑤為確保敞開壓力值準確,應使調整時的介質條件,如介質品種、溫度等盡可能挨近實際運轉條件。介質品種改動,特別是當介質聚積態不一起(例如從液相變為氣相),敞開壓力常有所變化。工作溫度升高時,敞開壓力一般有所下降。故在常溫下調整而用于高溫時,常溫下的整定壓力值應略高于要求的敞開壓力值。高到什么程度與閥門結構和原料選用都有聯系,應以制造廠的說明為根據。
⑥慣例安全閥用于固定附加背壓的場合,當在查驗后調整敞開壓力時(此時背壓為大氣壓),其整定值應為要求的敞開壓力值減去附加背壓值。